抗菌药物合理使用100问(三) 日期:2012-03-19

 

40. 腹泻时为什么不能随便应用抗菌药物治疗?
答:腹泻未必全是细菌感染所致,如腹部受凉引起肠蠕动加快;对乳品、鱼、虾及蟹等食物过敏引起肠的变态反应;外出旅行或迁居外地因生活环境的改变使肠道内正常菌群的生活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发生了“菌群失调症”而引起的厌食、呕吐、腹痛甚至腹泻不止等症状。诸如此类的腹泻并不是细菌感染所致。还有些腹泻,如婴幼儿秋冬季腹泻和夏季“流行性腹泻”系病毒感染所引起,而霉菌性肠炎是由霉菌引起。既然病原不同,治疗方法就不应该完全相同,所以应用抗菌药物应当慎重。许多抗菌药物,尤其是口服后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或食欲下降,甚至影响肝脏、肾脏和造血功能,其中以广谱抗菌药物引起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较为严重。因此腹泻不能随便应用抗菌药物。
 
41. 外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注意什么?
答:外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通常应注意明确感染用药的目的,如是否有潜在局部或全身感染用药的指症;选用半衰期较长、毒性小、疗效高的药物;手术前一般单次给药。对于清洁切口的手术,一般不提倡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42. 尿路感染的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是什么? 
    答:尿路感染的治疗,首先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杀灭细菌。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争取以最少的不良反应,最小的医疗费用,取得最好的医疗效果。因为不少患者长期服用广谱抗菌药物致使细菌产生耐药性而难以痊愈,因此,降低尿路感染的复发率与死亡率,选用敏感抗菌药物是关键的一环;还应避免使用有肾毒性的药物,尤其是从肾脏排泄的药物。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排泄减少,致使尿中的药物浓度降低,感染不易控制,而且在体内易蓄积中毒,进一步损害肾功能。因此,选用抗菌药物时,要考虑药物的毒性和肾功能情况等。
 
43. 皮肤科选择外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答:通常选择不经常或不作为全身使用的药物以避免增加细菌耐药性;不易引起过敏;局部无刺激作用,无明显毒性;作用稳定,如不受温度变化的影响,抗菌活性不为组织代谢产物破坏等;抗菌谱有针对性;无积蓄作用,可迅速排出体外,如长期外用磺胺类药物可积蓄产生类似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且易致敏,故现很少外用。
 
44. 烧伤创面可外用哪些抗菌药物?
    答:烧伤创面可选用磺胺类药物,常用的有: 磺胺嘧啶银,对绿脓杆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国内已报道有用铈、锌制成磺胺嘧啶铈、磺胺嘧啶锌制剂,并已初步应用于临床,可供选用;磺胺米隆抗菌作用不受对氨基苯甲酸的影响,能渗入烧焦痂,对化脓和有坏死组织的创伤感染也有作用,抗菌谱较广,可用于绿脓杆菌感染的创面。
 
45. 老年人使用抗菌药物应注意什么?
    答:老年人因肾功能衰退,对药物的耐受性降低,尤其是一些作用较强的药物,极易产生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抗菌药物在人体吸收以后,多由肝脏和肾脏解毒、排泄。因此,肝肾功能不全的老人,在用这些药时需慎重,不宜长期或大剂量应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长期服用会损害肝细胞,并伴有对骨髓、心脏、肾脏及皮肤的损害。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使用时间稍长,能引起眩晕、耳鸣、耳聋、平衡失调,对肾脏也有影响。使用氯霉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红霉素、呋喃妥因等能在肝胆内瘀积,产生中毒和过敏反应。故长期、大剂量使用这些抗菌药物,对老年人是非常不利的。
 
46. 孕妇不能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哪些?
  答:在妊娠期间要禁用或慎用以下抗菌药物,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青霉素:可引起胎儿严重黄疸,严重时导致胎儿死亡。 
   链霉素:可引起胎儿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可致牙釉质形成不全,引起“四环素牙”,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可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可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那霉素:可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可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可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多粘菌素E、B及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可使孕妇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婴儿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经—肌肉阻滞、运动失调、眩晕、惊厥及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还可致婴儿暂时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可致胎儿畸形。 
  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孕妇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可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可导致流产和畸胎。 
  氨苯蝶啶:对孕产妇有肝损害、可改变血象。
 
47. 哺乳期妇女使用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
    答:不同的抗菌药物自乳汁中排泄的差异很大,其中从乳汁中排泄量较大的有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红霉素静脉滴注时,乳汁浓度较血清浓度高4-5倍,但青霉素G肌注或静滴时,乳汁中浓度仅为血清浓度的2%-20%。尽管有些抗菌药物在乳汁中浓度很高,到达婴儿体内的药量有限,但是却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和导致耐药菌株的发生。有些药物如卡那霉素和异烟肼经乳汁排泄,有可能导致婴儿中毒,应禁用。磺胺类通过乳汁的药量足以使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
    通常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的抗菌药物有:红霉素、四环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磺胺类、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妥因、氟喹诺酮类等;需慎重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克林霉素、异烟肼、青霉素、链霉素等。
 
48. 儿童感冒是否需要服用抗菌药物?
    答:儿童患了病毒性感冒后一般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只要加强护理,适当休息,多喝开水,给予易消化的饮食,通常会很快恢复健康。引起感冒的病原体主要是病毒。病毒的种类很多,而且十分容易发生变异。所以,儿童对感冒一般没有免疫力,如果体质和抵抗力较弱的儿童,反复发生感冒的可能性就更大。如果感冒合并了细菌性感染,如并发化脓性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或肺炎,往往病情较重,表现为高热不退、呼吸急促、咳哝痰等,这时应到医院就诊,一般需应用足量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49. 是不是孩子感冒发烧就应静脉点滴抗菌药
物?
答:不是的。因为孩子感冒发烧最常见的是由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等,这些病毒性感染静脉点滴抗菌药物是无益处的,甚至可能冒着发生毒副反应的危险。
 
50. 儿童感冒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及注意事项
有哪些?
  答:儿童感冒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主要有:有明确的并发感染指征,如细菌培养有病原菌;服用抗病毒药物后仍不退热;为防止6个月以下月龄婴儿发生继发性细菌感染;血象检查白细胞总数明显增高;经常患扁桃腺炎者;出现气管炎(咳嗽、脓痰)或肺炎征兆者。
  用药时应注意剂量不宜过大,服用时间不应过长;注意多喝开水,促进药物的吸收与排泄;3岁以下的小儿肝肾功能尚未发育成熟,故应注意选择肝肾毒性小的药物。
 
51. 小儿发烧为什么不能随便服用成人的药?
    答:小儿不能服用成人的药,主要因为:小儿发烧的原因很多,若不明原因就将大人用的阿斯匹林给孩子服用,很容易延误病情或掩盖症状。而且小儿服用阿斯匹林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等不良反应。因此,最好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小儿用量与成年人的用药剂量差异很大,有的不是简单地由体重推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小儿的生理机能及其对药物的敏感性确定。用量过小可影响疗效,过大可能发生毒性反应,故家长不宜给小儿盲目用药;有的药物只适于成人,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抗菌药物,7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应用,否则可致骨骼、牙齿损害,引起 “四环素牙”。红霉素、麦迪霉素容易在胃内被胃酸破坏,从而使疗效降低,起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
 
52. 儿童服用红霉素能碾碎吗? 
    答:口服红霉素有肠溶片和肠溶胶囊两种制剂,由于婴幼儿吞服药片有困难,家长常将药片碾碎或将胶囊药粉倒出来喂服。这种做法不科学。因为红霉素在酸性环境中易被破坏而失去作用,在碱性环境中则活性增强。肠溶片或肠溶胶囊,在胃内停留几个小时不崩解,需到十二指肠或空肠后再崩解释放。此外,红霉素对胃膜黏刺激性较大,易引起恶心、呕吐,制成肠溶片或肠溶胶囊服用,可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因此,不能将红霉素碾碎服用。
 
53. 何时服用抗菌药物比较合适?
    答:抗菌药物的口服制剂一般以空腹(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为宜,可以较快达到血药峰浓度并且获得较高的生物利用度。进食后服用脂化物可增加某些抗菌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应用某些抗菌药物口服制剂时应密切关注胃肠道反应、菌群交替性腹泻等现象。
 
54. 哪些抗菌药物宜空腹服用?
答:有的抗菌药物宜空腹服用,因为饭后服用,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或者使药物利用率降低。宜空腹用的抗菌药物有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拉定,诺氟沙星(氟哌酸)、环丙沙星,红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异烟肼(雷米封)、利福平等。
 
55. 静脉滴注的速度过快是否可产生不良反应?
答:有时会产生。有些抗菌药物的静滴速度过快常可因静脉炎和某些严重反应(癫痫等)而影响治疗效果,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和多粘菌素类等药物每次静滴时间不宜少于1小时,以免产生对神经肌肉接头的阻滞作用;氟喹诺酮类和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的每次静滴时间也宜为1-2小时,否则可因脑内药物浓度过高而导致包括癫痫在内的一些中枢神经系症状。红霉素乳糖酸盐对静脉的刺激性很强,所以浓度不宜过高;有些药物滴注过快可引起心室颤动、心跳骤停或诱发潜在的疾病等。
 
56. 服用抗菌药物时如何注意给药间隔?
    答:以往的“白天给药、晚间停用”方案,通常不符合抗菌药物的特点。现在大多数抗菌药物的日剂量可平分2-3次,每日2次者,可在8时及20时各给1次,每日3次者可在6时、14时及22时分别给药1次。24小时持续静滴一般并无必要。病人一般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57. 肝功能减退时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答: 肝功能减退时,药物经肝脏的减毒作用降低、从体内排出明显减少,使用时需谨慎,必要时减量应用。这类药主要包括林可霉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麦迪霉素、罗红霉素及阿齐霉素等,它们主要经胆汁排泄,在胆汁中浓度较高,相当量的药物可能在肝内代谢灭活,少量随尿排出;肝功能减退时应避免应用的药物包括氯霉素、氨苄西林酯化物、红霉素酯物、利福平、异烟肼、两性霉素B、四环素类、磺胺药及酮康唑、咪康唑。肝功能减退,同时有肾功损害时更应注意。严重肝病时如使用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头孢噻吩等药物应减量应用。此外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在肝病时易引起凝血功能障碍,如抑制维生素K的合成,使凝血因子合成不足及血小板减少,此应予注意;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肝病患者的肾毒性发生率明显增高,因此应注意。 肝功减退者的感染,一般根据感染部位及病原菌类型,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有肝毒性的药物,除败血症外,一般不采用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其疗程根据临床情况而定,症状好转后,仍应延长疗程,以免感染复发,一般极重感染的治疗不短于3周。
 
58. 能用抗菌药物预防性病吗?
    答:不能。用抗菌药物预防性病只能适得其反,这样做等于在筛选耐药菌株,因为敏感菌株在低浓度药物中可被杀死,而耐药菌株却大量增殖。因此预防性病最好的方法就是洁身自好,不得性病。万一得了性病就要到正规医院去就诊,规范诊治,千万不要听信小广告的宣传。
 
59. 治疗淋病的一般用药原则是什么?
    答:(1)及时、足量、彻底;(2)治疗结束第4-7日应随访,涂片及培养皆阴性才算治愈。如不能作培养,则应延长给药时间,复诊时第一杯尿有无淋丝及镜检有无白细胞非常重要;(3)有条件者用药前作药敏试验,或同时进行治疗;(4)患者在医疗期间必须做到:禁止饮酒、饮用浓茶及其它刺激性食物,不作剧烈运动。禁止性生活,清水冲洗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