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学专业人员“药安有我”倡议书 日期:2021-04-06

广大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阳春三月,万木争春。3月以来,安徽省药监局全面启动“药安有我”为民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为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全省广大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人民身体健康中的骨干作用,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在此向全省广大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药安有我”实践活动的积极倡导者。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一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药安有我”实践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主动倡导“药安 有我”服务理念,自觉为护佑公众健康做实事办好事。

 二、做“药安有我”实践活动的主动参与者。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主动参与并深入社区、学校、乡镇等基层单位,走到人民群众之中,满腔热忱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健康咨询服务,努力为普及公众安全用药知识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做“药安有我”实践活动的有力推动者。广大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刻理解“药安有我”实践活动的社会意义,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常态化推动“药安有我”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药安有我”实践活动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春风十里,行动有你。让我们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主动参与到“药安有我”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共同携手,保障用药安全,助推健康安徽!

 

 

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4月6日